检察建议解开群众“心头结”——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监督撤销一起冒名婚姻登记案
2025-07-14 09:04:46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于杨 | 作者:陈嘉伟         

岳塘融媒7月14日讯(通讯员:陈嘉伟)近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职责,成功督促民政部门撤销一起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的案件,破解一起长达近十年的婚姻登记困局,有效地维护了婚姻登记制度的严肃性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越南”媳妇“飞走”了 留下“未离”的婚

2016年8月,已满25周岁的刘某想早点成家,托人介绍想娶个外地媳妇。但他这个美好的愿望刚好落入了韦某等人的骗婚陷阱。韦某与范某(越南籍女子,另案处理)商议,以带越南女子到中国跟中国男子结婚的方式骗取男子的彩礼钱,结婚之后女子再想办法逃跑,从而诈骗中国男子的钱财;后由范某联系了李某(越南籍女子,另案处理),韦某给李某伪造了中国广西籍女子“梁某”的虚假身份信息。2016年9月的一天,韦某带着李某和另外一名越南籍女子到达湖南,与湖南籍媒人罗某等人见面。通过罗某等人的介绍,李某使用中国广西籍女子“梁某”的虚假身份证,来到刘某所在村里,与被害人刘某登记结婚,骗取刘某彩礼钱11万元,韦某分得赃款1.5万元。不久韦某等人的骗婚事情败露,韦某被判刑,假冒梁某的越南媳妇李某也被遣送回国。刘某的这段婚姻就此结束了,但他与梁某的这段婚姻一直在民政部门“挂着”。2025年5月,已经30有几的刘某想撤销和“梁某”的婚姻登记开始新的生活,经向民政部门咨询后其被告知原来的婚姻系冒名登记属于无效登记,必须经过司法程序才能撤销。刘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法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起诉已经超过法定最长5年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刘某如何解除9年前那段并不浪漫的婚姻,成了他的一个难题。

检察履职破“死结” 精准监督解民忧

2025年6月,刘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面对这起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导致的违法婚姻登记案件,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全面调查核实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法院审判卷宗、婚姻登记档案、向公安机关核实骗婚的事实,查明了李某冒用身份、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事实,明确该婚姻登记自始即因主体身份虚假、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存在根本性、实质性错误,依法应属无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于2025年6月27日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履职,撤销刘某与梁某的婚姻登记。

2025年7月6日,民政部门回函称,经层报湖南省民政厅审批,该局已撤销刘某与梁某的婚姻登记,并表示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刘某与梁某婚姻登记被撤销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电话告知梁某冒名登记的障碍已消除,并通知其领取民政部门作出的关于撤销刘某与梁某结婚登记的决定书面凭证。至此,一纸错误的结婚证被依法撤销,困扰刘某的法律障碍也得以清除,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刘某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为其解决实际困难表示真诚感谢。

冒名婚姻登记案件,涉及当事人合法权利,严重影响了被冒用者的婚姻自由权、名誉权以及基于结婚登记产生的衍生社会关系。被冒名者由于法律意识不强,未及时提起诉讼撤销婚姻登记,导致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在查清案件事实、明晰责任的基础上,与民政部门凝聚共识,协同履职,推动矛盾得到实质性处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下一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愁心事,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实到位。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核实认定情况、监督情况,认为婚姻登记存在错误应当撤销的,应当及时向民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书。”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民政部门收到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证据材料,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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